国家统计局:建筑业高位回调!生产增长有所放缓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7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数据显示,7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和综合PMI产出指数分别为50.4%、53.3%和52.4%,比上月回落0.5、0.2和0.5个百分点,我国经济继续保持扩张态势,但步伐有所放缓。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高级统计师赵庆河在解读7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时表示,建筑业高位回调。受高温多雨、洪涝灾害等不利天气因素影响,建筑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7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数据显示,7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和综合PMI产出指数分别为50.4%、53.3%和52.4%,比上月回落0.5、0.2和0.5个百分点,我国经济继续保持扩张态势,但步伐有所放缓。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高级统计师赵庆河在解读7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时表示,建筑业高位回调。受高温多雨、洪涝灾害等不利天气因素影响,建筑
记者13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到2025年,我国城镇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根据实施方案,2030年前,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
5月25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其中关于“三类人员”的变更明确:“三类人员”变更受聘企业时,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与新聘用企业确定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三类人员”变更受聘企业后6个月内不得再次变更受聘企业。省内“三类人员”跨省变更到省外受聘企业的,向省建设厅申请办理证书转出手续。外“三类人员”跨省变更到省内受聘企业的,应提供原受聘企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
浙江省住建厅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增加费两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费率乘以1.15系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纳入企业管理费。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总价综合费用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费率乘以1.04系数。在建
为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时期建筑节能水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规划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在2月15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进一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十分重要。 绘制3年“路线图” 国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形成征求意见稿,日前开始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前。 据介绍,《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自2014年2月实施以来,对规范计价行为、加强造价管控、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各市建委(建设局):为进一步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素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信用“531X”工程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本意见适用于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分别针对新建建设工程、已建成建设工程的不同特点,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建设工程所有权人、抗震鉴定机构等各方主体的抗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提升建设工程抗震能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条例》以建筑法确立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度框架为基础,完善了新建建设工程抗震责任体系 着力强化建设单位责任。建